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,保障教学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,提高办学效益,根据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、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,是培养人才的基本条件之一,也是反映学院办学质量、科技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。
第二章 基本任务
第三条 根据教学计划承担实验教学任务,按照人才培养的目标及教学大纲的要求,编写、完善实验教材、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,保质保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。
第四条 积极开展实验教学改革,实行实验室开放,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。吸收转化先进科技成果,更新、改革实验内容和教学方法,逐步提高设计型、综合型实验项目所占比例,培养学生实践技能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。
第五条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,积极开展科学研究,加强学科建设,努力提高实验技术,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,以保证高效率、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任务。
第六条 做好仪器设备的规范化管理,实验仪器设备做到帐、卡、物一致;保证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,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。
第七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并有相应执行情况的原始记录。
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
第八条 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规划,要纳入学院总体发展规划,要考虑环境、设施、仪器设备、人员结构、经费投入等综合配套因素,全面规划。
第九条 实验室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实验设备购置、更新。采用立项评审的方式,各教研中心或系申报的实验室建设项目,由学院组织立项评审,通过立项评审的项目,则给予资助并上报学校。逐步解决教学设备条件相对落后、实验室设备不足的问题,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
第十条 实验室的建设要按项目计划进行。
第十一条 实验室建设经费,要采取多渠道集资的办法。凡利用实验室进行有偿服务的,都要将收入的一部分用于实验室建设。
第十二条 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,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要逐步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,实现实验室各项信息的计算机管理。
第十三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和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和管理,按照相关制度执行。
第十四条 加强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、培训与管理。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,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工作量和水平考核。

实验实训中心
二○一五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