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
TOP

2015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报考通知
2015-06-03 15:15:00 来源: 作者: 浏览: 评论:0条

教学系

根据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通知要求,2015年3月国家职业资格报考工作已开始,现将我校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报考对象学校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均可报名
报考品种
  1.职业技师类(29种)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物流管理师、理财规划师、项目管理师、秘书涉外秘书、营销师、室内设计师、广告设计师、公共营养师、房地产策划师、景观设计师、物业管理师、电子商务师、企业信息管理师、企业培训师、园艺师、化妆品配方师、农产品经纪人、品酒师、花艺环境设计师、社会工作者、礼仪主持人、数字视频(DV)策划制作师、数字视频合成师、玩具设计师、包装设计师、照明设计师。
  2.建设类“六大员”(6种)预算员、施工员、质检员、材料员、资料员、安全员。
  3.中级技工类(3种)车工、钳工、铣工。
  4.全国计算机辅助技术认证类(6种)机械二维CAD工程师、建筑二维CAD工程师、机械三维CAD工程师、磨具设计工程师、CAE工程师、CAM工程师。
报考时间。报名时间:2015年3月1128日;考试时间:待定(另行通知),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考场设在我校。

、报考程序
   1.网上报名(必须进行)。流程如下(填写的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等信息不得有误):
(1)登陆“湖北工程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在线报名管理系统”
(网址:
(2)点击“新用户注册”链接,打开注册页面,输入用户名和密码,注册成功后,填写本人基本信息,点击“保存按钮”,保存信息。再点击“基本信息查看”,可查看本人基本信息;点击“报考职业查看”,会出现已报考的职业,如果状态为“未提交”,则需要“提交报名信息”。
(3)信息修改。在提交报名信息之前,点击“基本信息修改”可以对本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修改。若要修改报考职业信息,点击“报考职业查看”,删除原报考职业后,可点击“继续报名”重新选择报考职业。
(4)打印报名表。提交报名信息后,可打印报名表,完成网上报名。
  2.现场报名(必须进行)。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:
 (1)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(或学历证)复印件各一份;
 (2)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登记照片4张(每张背面写上姓名);
 (3)如实填写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申报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
 (4)缴纳凭证

考生打印好《报名表》,将近期免冠2寸彩照4张粘贴在《报名表》相片处,同时将身份证号所在面和学生证学号所在面粘贴在《报名表》的背面将整理好的《报名表》交给教务处登记、缴费。

、缴费标准全国计算机辅助技术认证为800元/人,其它各项职业报考费700元/人,补考费300元/人,包含培训授课、考试鉴定、证书办理、电子上网等。教材由考生自行购买,也可到职业教育学院职业培训中心定购。

六、培训安排。职业教育学院根据学生报考职业类别,统一制定各类职业的培训计划,于4旬开始安排培训教学。各学院按照培训计划要求,精心选派教师,认真承担培训教学任务,课酬按校成职教字【2009】1号文件规定执行。

七、考试方式、发证及待遇考试按照“统一标准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命题、统一考试时间、统一核发证书”的原则进行。
  1.职业技师类:考试一般分卷面笔试和网上智能化考试两种,每项职业的考试内容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两个部分,每部分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,两项都合格者,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。 

 2.建设类“六大员”:考试一般为卷面笔试,考试内容分专业基础知识和管理实务两个部分,每部分满分为100分,60分为合格。两项都合格者,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核发《合格证书》。
  3.中级技工类以实际动手操作为主,考试合格者,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》。
  4.全国计算机辅助技术认证考试一般分笔试和机试两种方式,两项都合格者,由国家教育部统一核发《全国计算机辅助技术应用工程师证书》

以上各类工种的证书,全国通统一上网注册 证书查询网址:职业技师及中级技工类建设六大员” 全国计算机辅助技术认证www.caxc.org.cn)。

职业资格证书是本人从事相应职业的资格凭证,是本人就业上岗和用人单位招收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,并享受国家各项优惠政策和待遇。根据校成职教字【2009】1号《关于在我校学生中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凡教务处开设的与职业资格相关的公选课程,学生选修合格后,每门课可获得2个学分;凡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学生,在所在学院登记后,每生每证还可另获得《社会实践与创新活动》2个学分,其成绩计入学生本人学籍档案。

、考务管理“湖北工程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”( 湖北工程学院职业教育学院)是经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成立的正规培训鉴定机构,统一负责管理我校各类学生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与考试工作。未经批准,严禁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校内从事职业资格报考活动。
九、服务电话:0712—2345932 老师

 

 

 

 

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教务处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312日

 

Tags: 责任编辑: admin
】【 打印】 【 关闭】 【 返回顶部
上一条:学校认真落实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和责任书签订工作 下一条: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试通知

相关栏目

最新文章

图片主题

热门文章

推荐文章